各位校级教学督导:
根据学校教学整体安排,第16周为学校集中考试周。为做好考风考纪巡查工作,现将本学期期末巡考事宜说明如下:
一、巡查重点
重点督检学生考试纪律和监考教师履职尽责情况,发现考生违纪、作弊行为,监考人员失职或违纪情况,需及时反馈。
二、巡考安排
校区 |
日期与巡考人员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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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.23 |
12.24 |
12.25 |
12.26 |
12.27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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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川路校区 |
郭也群 |
陆文安 |
佟喜彦 |
胡广梅 |
薛国强 |
文翔路校区 |
陈雪翎 牛媛媛 |
/ |
徐家林 |
张永安 |
黄临平、 李延均 |
三、巡考工作提示
1.考场规则和监考职责请参考《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考场规则》(附件1)、《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监考工作规程》(附件2)。
2.巡考结束当日请填写《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教学巡查表》(附件3),将纸质版留存督导办公室并拍照反馈。
3.巡考期间需佩戴督导工作牌。在不影响巡考、考试的前提下,拍张巡考工作照,相关照片请及时反馈。
4.《考场安排表》将另行发送。
教育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
2024年12月2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