督导与评教

关于开展2020-2021学年第1学期教学激励计划检查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20-11-12 15:49:25   点击量:

各校级教学督导:

根据学校整体安排与要求,现将2020-2021学年第1学期教学激励计划检查工作相关事宜说明如下:

一、检查时间

20201116日—1120日(第9教学周)

二、检查工作相关要求与安排

检查以学院(部门)全覆盖为原则(附件1),所有校督导均应参与检查,具体分工由督导组校区负责人统筹安排。

参与检查的督导对自己负责检查学院(部门)检查期内的坐班答疑、自习辅导均应检查。

除检查教师坐班答疑、自习辅导到岗情况外,督导检查中可灵活运用查看、谈话、查阅相关资料等方式对学院(部门)激励计划制度建设、执行、坐班答疑(自习辅导)临时调整规范性等情况进行整体了解检查。   

三、到岗确认方式

教学激励计划检查需参与教学激励计划教师现场在《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2020-2021学年第1学期坐班答疑检查表》 《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2019-2020学年第1学期自习辅导检查表》(附件2)上签字确认到岗事实

检查时间原则上不跨点检查(一般应在开始后5分钟、结束前5分钟的时间段内检查),检查时间请按照年月日时分(格式:20201110 14:02)统一填写。

特别说明:目前,教学激励计划坐班答疑、自习辅导需长期变更的相关材料提交教务处(目前已更新至20201112日);临时变更的,经学院批准后,将调整申请表张贴至原坐班答疑、自习辅导表格所在地点门口,以便学生查看与教学督导检查。因此,督导检查时,如若教师不在,请注意查看原坐班答疑、自习辅导表格所在地点门口是否有临时变更信息。如有变更,请以新的时间、地点为准。

四、材料提交

各督导认真填写本人负责的《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2020-2021学年第1学期坐班答疑检查表》 《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2020-2021学年第1学期自习辅导检查表》(附件2)、《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教师教学激励计划检查记录表》(附件3)、《2020-2021学年第1学期坐班答疑未到岗人员统计表》(附件4)、《2020-2021学年第1学期自习辅导未到岗人员统计表》(附件5)、《2020-2021学年第1学期教师教学激励计划检查统计表》(附件6)、《2020-2021学年第1学期教学激励计划检查小结》(附件7),确保无误后交督导组校区负责人。

校区负责人将上述表格原件、校区激励计划检查总结于20201124日前交教师教学发展中心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联系人: 薛国强 浦东校区实验中心215 

附件:

1.2020-2021学年第1学期教师教学激励计划检查学院(部门)一览表

2.2020-2021学年第1学期坐班答疑检查表(详见EXCEL

2020-2021学年第1学期自习辅导检查表(详见EXCEL

3.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教师教学激励计划检查记录表

4.2020-2021学年第1学期坐班答疑未到岗人员统计表

5.2020-2021学年第1学期自习辅导未到岗人员统计表

6.2020-2021学年第1学期教师教学激励计划检查统计表

7.2020-2021学年第1学期教学激励计划检查小结

8.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20202021学年校历

教师教学发展中心

20201112

分享到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