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单位(部门)、各位老师:
为进一步做好课堂教学质量监控,促进课堂教学质量提升,现将本学期听课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听课任务
1.学院领导、相关部门(教务处、学生处、教育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)领导等每学期听课量按学校听课管理办法执行。
2.校、院教学督导每学期听课量按学校教学督导管理办法执行。
3.学校鼓励学院教师开展同行互听,同行听课由学院根据实际自行组织开展。
二、听课方式
自2024-2025学年第二学期开始,各单位(部门)领导、教学督导、任课教师在教室线下听课后评分与意见均使用听评课系统填写(听评课系统仅校内使用)。
听评课系统可通过PC端或手机端登录进行评课,具体事宜请参考《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听评课系统操作指南(线下听评课版)》(附件1)。
三、听课结果提交与查看
1.听课评价应及时提交,原则上当天听课评价当天提交。
2.各学院党政负责人及教学副院长可查看本学院所有教师听评课结果,具体事宜请参考《学院领导查看本学院听评课数据操作指南》(附件2)。
四、听课材料存档
1.校级层面(校领导、校级教学督导、相关职能部门领导)听课材料由教育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(以下简称质量办)负责存档。
2.学院层面听课材料由各学院负责存档,学院听课材料导出流程请参考《学院听评课数据导出操作指南》(附件3)。
3.请各学院将听评课工作联络人名单(附件4)、本学期学院教学督导人员名单(附件5)于3月21日前报备质量办,质量办将根据学院报备名单赋权。
附件:
1.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听评课系统操作指南(线下听评课版)
2.学院领导查看本学院听评课数据操作指南
3.学院听评课数据导出操作指南
4.学院听评课工作联络人名单
5.学院2024-2025学年第二学期教学督导聘任汇总表
教育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